李云云代表:
您提出的“关于加大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评价范围和深度的建议”收悉。现答复如下:
一、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
近年来,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,持续推动绩效评价拓围扩面、提质增效,助力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。
(一)持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
一是建立全领域覆盖的绩效评价体系。建立“单位自评+部门评价+财政评价”三级联动机制,将全部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,既涵盖重大项目、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,也涵盖日常行政经费支出、专项业务经费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。如:2024年,市财政局组织120个市级预算部门对3101个项目支出和120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,实现全覆盖。在此基础上,选取重点领域政策项目和部分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,涉及资金423.27亿元。
二是构建跨层级绩效评价联动机制。将对区(市)转移支付资金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,一方面,要求区(市)主管部门商本级财政部门对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,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反馈市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;另一方面,市财政局和各区(市)财政部门从中选取部分重点领域政策项目实施跟踪评价,形成上下贯通、协同推进的局面。
三是实现绩效评价覆盖“四本预算”和专项领域。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已由原来的一般公共预算,拓展至政府性基金预算(如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项目)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(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)和政府引导基金、政府债务(如棚户区改造项目)、政府采购、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领域。
(二)不断提升绩效评价质效
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系。遵循科学合理、标准规范、可比可测的原则,研究制定了项目支出、政策支出、部门整体支出、区(市)财政综合运行、政府性投资基金、政府采购、政府专项债和社会保险基金8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,并根据不同项目特点,有针对性地设置产出和效益类评价指标。
二是多方协同开展绩效评价。选取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工作,增强绩效评价的专业性和客观性。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室深度参与农业、政府债务等领域政策项目绩效评价,更好发挥人大对绩效管理的监督作用。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,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评价的途径和平台,真实反映政策项目实施效果。
三是建立健全结果应用机制。印发《青岛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》(青财绩〔2023〕5号),通过反馈与督促整改、制定调整政策、与预算衔接、结果公开等措施强化评价结果应用。评价等级为优的,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优先保障;等级为良的,原则上不再增长;等级为中的,根据情况予以适当压减;等级为差的,根据情况可取消或暂停下一年度预算安排。将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公开,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
二、下步工作打算
(一)进一步加强政策项目绩效评价
一是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政策项目绩效评价。市、区(市)两级联动,以支出政策清理优化和预算调整优化为导向,聚焦重点领域,优先选择覆盖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、实施周期长的政策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。
二是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。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,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、各区(市),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,运用合理可行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,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目标实现程度、政策产出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,助力提升基金使用效益。
三是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。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,研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框架,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,重点关注收益上缴、支出结构、使用效果等情况,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效益。
(二)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提质增效
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。在绩效评价方案论证阶段,针对政策项目特点,围绕方案的完整性、可行性和评价指标的合理性等进行充分论证。在经济效益指标方面,重点关注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,同时关注其对产业结构优化、区域经济增长的间接带动作用;在社会效益指标方面,重点加强对社会公平、就业促进、居民满意度等方面的考量;在生态效益指标方面,强化对节能减排、生态修复等具体成果的评估。
二是选取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工作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,选取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,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度、深入性和公信力。同时,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,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智力支持作用,提高全市绩效评价专业化水平。
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。遵循“有效安排、低效压减、无效取消”的原则,将评价结果与政策优化、预算调整和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,督促各预算部门“精打细算”,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、民生急需上,并抓好问题整改“最后一公里”,形成工作闭环。
青岛市财政局
2025年4月22日
(联系人:王瑞 联系电话:85855821)





